完全反對「遞補機制」
1. 促請政府收回「敗者替補」方案聯署聲明
詳細請看. http://byelectionpetition.blogspot.com/
我們不要敗者當選. 每次都是要選出勝者當議員;
敗者自動當選更是不知所謂之論;
2. 如果同一名單自動補上, 第2位人是選更是保證上位, 他不需要地努力於地區工作.
也不需要力求改進; 他不做任何事情. 都必然是自動補上. 所以令選舉人不用努力去爭取票數以備下次選舉;
3. 如果同一名單自動補上, 第2位人是選更是保證上位,他曾的奪去其他人包括我在內, 可能我想參加
補選, 現在連機會也沒有了; 奪了香港任何人參選權;
4. 如果「遞補機制」, 第2位必然補上, 無論政績好壞; 好容易如Wong yuk man legislative member mentioned
好容易出現, 政治買凶, 仲之因為第2,3,4,5,6位都必然補上, 根本不需政績, 補上是基制是預定, 是特權是政策;
他們反而集中, 仲傷, 買凶, 仲之叫上一位人 resign, 他們就必定地有機會, 真是令人笑出來. 令選舉事議及當議員事議就變得有機心;
我相信
1. 最好都要選舉是每次選出票數最多即是勝者為議員; 未夠票數上位的是應該的; 票數最多當選是最合常理;最能服眾的;
2. 其他的人就resign, death, 或任何情況離任, 都不應能令任何一個人不需要再有參加選舉就自動當選; 豈像以前的公屋, 父傳子, 子傳孫? 今天都豈都要用傳位政策了.
3. 任何想當議員的人, 他或任何一個人都應該憑努力,憑政績, 憑市民的票數去當選; 絕對不能有人可以於第二位置而補上, 而不經過不斷努力改進; 「遞補機制」 即父傳子, 換言之是養懶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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